一、职称的定义、分类

(一)职称的定义及分类。职称即职务名称。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等级称号。

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五个级别。各职称类别、系列设置不同级别。详见《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表》



二、职称评审适用范围、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定的范围、对象

职称评审的范围和对象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申报条件(以下为一般学历资历条件,具体条件见申报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

1、正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4)职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视同达到规定学历。

2、副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4)职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视同达到规定学历。

3、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认定中级职务。(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4)职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视同达到规定学历。

4、初级:(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申报“员”级职务。(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申报“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申报“助理”级职务。

5、破格申报按各专业“破格申报条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渠道及方式

(一)申报渠道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位申报,推荐人员填写《XX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3、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二)申报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全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


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申报。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到人社局六楼职称股创建单位账号,而后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创建下属单位账号,方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职称申报及相应操作。

职称申报人员个人账号在其本人登录系统后自动生成。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材料受理通知),并报送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用人单位推荐初审。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复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复审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五、相关政策

(一)工程系列建筑、水利水电、路桥港航、电子信息、医药、机械、化工、质量计量、林业、环境等10个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襄阳市承担,具体事项以评审通知为准。其他专业的高、中、初级的职称申报通知咨询省直各评委会办公室。

(二)教师(技校、中专、实验技术)、档案、新闻、文艺、农业技术、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项按襄阳市通知要求执行。其中,申报档案专业初级职称的通过水平能力测试的方式取得。申报评审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的,按照“考评结合”形式进行。

(三)按照襄阳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襄人社发(2022)39号)的要求,开展我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四)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技工院校教师、体育等职称系列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有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