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优先体现我们政府采购中规模采购的效应,因此为采购模式当中的主流模式。此方式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所有的政府采购活动当中,绝大部分都是通过集采的方式来进行的。

二、分散采购

第二类是与集中采购相对的,即所谓的分散采购。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分散采购主要强调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未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金额较大项目。当这个采购金额到了一定程度,也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个相关采购活动。往大了说,可以进行招标活动。往小了说,可以采取像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

第二种情况,主要由于某类采购需要进行集中采购模式,但因遗漏而未进行集中采购,或者说需要采购的物品非常新颖,例如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此类物品可能也还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这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动态的采购模式的调整,所以可以采用分散采购的模式。

第三种情况,其在分散采购中大量地表现为所谓的自行采购,即采购人去委托采购或自行去购买。亦或者是采购人寻找相关有经验的采购代理机构去进行采购,也都纳入到分散采购的范畴之内。